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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拍《木乃伊3》谈判桌上怪事多
2008年8月29日 13:30
 
  昨天下午,本年度备受期待的合拍大片《木乃伊3》在上海举行首映发布会。负责和美方商谈合拍事宜的导演黄建新透露,美方在谈判时并不会谈剧本谈演员,他们最先考虑的是著作权和美方在中国工作时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一些细节问题。这让黄建新颇感意外,他认为,这些观念的不同体现了两国电影工业的差距。

  合同书厚达三百多页

  在黄建新看来,和美方的谈判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他表示,虽然早有准备,但实际操作起来,才体会到其中的复杂。“美方和我们的谈判大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对两国基本法律的认定过程非常顺利,但随后著作权和个人所得税的谈判持续了将近两个月。”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美方曾发问:在华工作人员超过180天后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一度让黄建新措手不及,他咨询了国内很多律师,但都对这一规定都不甚了解。最后他只得求助一家美国的咨询公司,才得到了对方非常专业和详尽的解答。

  黄建新表示,虽然《木乃伊3》

  是一部合拍片,但美方和你谈的不是角色、剧本和投资。而是先把注意力放在一些极其微小的细节上。投资方之一上影集团的总裁任仲伦也表示,国内签一份合同书也就三到五页纸,而和美方签下的合同书厚达三百多页。正是这种对细节的极致规范造就了好莱坞电影工业的高产和高效。

  吸引外资实为“与狼共舞”

  上影集团总裁任仲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电影现在并不缺导演更不缺演员,真正需要的是有丰富经验的制片人。“从宣传、推销到回收成本。制片人脑子里要算清一本账。”但他也表示,能够具备这样的素质其实很难。所以这次合拍的《木乃伊3》给国内的制片人搭建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中方不仅能够进入摄制组,更能够担当起其中的核心岗位。这对人才的培养有着巨大的帮助。”任仲伦认为,中国的电影工业还刚刚起步,起点较低。引入外资合拍影片并不用担心是“引狼入室”,而应该把目光放得更远,看成是“与狼共舞”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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